大家都在玩的微信抢红包到底算不算赌博呢?检察官表示,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没有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与,不涉及违法。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在具有输赢规则的微信、QQ群中抢发红包则属于赌博行为。
三天输六千,受害人及时退群
2016年年底,小峰通过自己老婆的介绍认识了孙娟娟与董正,孙娟娟告诉小峰她在一个微信群里赢了钱,问他想不想加入。
“微信群里也能赢钱?”好奇和欲望让他想进到群里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入群后,小峰发现董正在群里负责发红包,每天都发十来个坐庄红包。
小峰仅仅入群三天,就输了6000元钱,眼瞅着越输越多,他及时选择了退群。
抢红包为什么还会输钱?这其中到底是怎么玩的?主要有两种玩法。
玩法一:接龙。接龙就是一个人发一个固定金额(一般为238元)的红包,之后大家抢,抢到金额最小的人必须再发一个固定金额的红包。对于发红包者或者抢红包者而言,红包金额中金额最小的这个红包便是一个不确定的结果因素,在此规则下,没有抢到金额最小的红包者,其抢到的其他红包金额是其获利所得,即赢者;抢到了这个金额最小的红包者需要根据上述规则,再发一个等同于之前红包总金额的红包。由此,在本局中支出大于收入,当然属于该局抢红包中的输者。
玩法二:扫雷。扫雷的玩法是群里的人发一个红包,随机分给7—10个人,他会在红包后面加一个数字和倍数,比如数字是5和1.4倍,那么抢到钱尾数是5的人,就要按照之前所发红包金额的1.4倍赔钱给之前发红包的人。在此规则下,抢包者若抢到的红包金额的尾数与发包者之前在红包上备注的数字相同,即要承担按倍数赔付的责任,同上,对于未中雷者而言,就系赢家,中雷者系输家,其输赢依然依靠偶然的机会。
既然两种玩法都存在一定的偶然性,董正为什么还甘愿每天发坐庄红包?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免死金牌”保管理员稳赚不赔
原来这两种玩法都有免死的设置,免死的意思是抢到的红包最小或者踩到雷也不用发红包或者赔钱,而是由第二少的人或其他踩到雷的人发。
据检察官了解,免死的人就是管理人员中的一个,他们实际上就是通过这个设置来赚钱。
他们在赌博规则中预设“免死”角色,依照该游戏规则,免死账号的持有者可以在中雷时不付费,抢到最小包也不用发包,其责任顺延到其他中雷者,抢到第二小包的人员身上,通过上述操作,免死角色可以在赌博全过程做到“只赢不输”,免死角色通过不断参与抢包获得的盈利即为“抽头”。
从2016年8月开始,小董在微信里陆续开设了好几个专门用于抢红包的群,由他找来这些赌博规则进行抢红包方式的赌博,而牟利的钱由董正和孙娟娟平分, 据统计,二人利用“免死”身份获取的非法利益共计人民币5万元。
抢红包并抽头渔利
符合开设赌场罪的表现形式
微信、QQ红包兴起后,它的赠与、支付功能成为了一种新兴的社交手段,近两年的春节晚会也设置了全民参与抢红包的游戏,仅2017年春节期间,微信红包总量就高达460亿个。
虽然案中的董正和孙娟娟建立的抢红包微信、QQ群系网络虚拟空间,但依然能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赌场,董正和孙娟娟将参赌人员加入该微信群并进行管理、服务,应当视作为赌博提供场所。
两人在设置群之后首先在群内公布抢红包规则并配套一定的奖励机制、惩罚机制、担保机制。通过上述机制的设定,实现了对该网络空间中的赌场的管理、对赌客的制约。承办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董正、孙娟娟建立微信、QQ群内供人抢红包并抽头渔利的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表现形式。
检察官表示,不法分子正是用“拼手气抢红包”的金额随机性,钻营出各种包着糖衣的赌博游戏,让玩家误认为相对公平,且红包数额不大、数量多,更增加了玩家的兴趣性,玩家便在“糖衣炮弹”中一步步跳进群主设置的各类“陷阱”。检察官提醒市民要自觉抵制并远离网络赌博,而一旦发现此类抢红包赌博群,可以直接向微信官方和警方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