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影《我不是药神》中贴钱帮病友们买药的“程勇”不同,翟一平在购药链条中获得了利益——如果按照翟一平5%“辛苦费”的说法计算,意味着涉案金额将高达3000万元以上;与现实中的陆勇也不一样,翟一平虽曾罹患肝癌,但他从未吃过自己分发给病友的药品,且两种药物在德国均系需医生指导使用的处方药。
2018年7月25日,46岁的翟一平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
截至2018年8月9日,各地病友自发写了163封求情信,“请求对翟一平不予刑事追究”。
群友胡玲从事财务工作,年薪8万元,独生女,尚未成家。2018年4月,她父亲被查出肝癌晚期,不能手术,也不能化疗和放疗。在医生的推荐下,他们联系到一家药商,开始尝试联合治疗,但药商提供的PD-1一针3.2万元,E7080一盒20粒2.5万元。更让她绝望的是,父亲用药后开始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反应。她通过朋友辗转联系到翟一平,才知道药商提供的E7080可能是假药。胡玲转而使用翟一平提供的药:PD-1一针1.2万元,E7080一盒30粒1.9万元。3个月后,父亲的甲胎蛋白指数从51878降到现在的6125,病情稳定下来了。
直到翟一平被拘,“爱肝计划”群里的很多患者才意识到,他们眼里有效果的真药,是法律意义上的假药。他们很疑惑,为什么能保命的进口代购药会被认定为假药?
全球有50%以上新发和死亡的肝癌患者都在中国。中国肝癌患者5年生存率仅为12.5%,远低于日韩等国。在癌症患者群体中,代购国内尚未上市的抗癌药的情况很普遍。但法律早已划定了红线。
一边是急需用药的患者群体,一边是药物本身的极其特殊性——这一法条在实践中争议不断。
斯伟江律师建议,对自救自主性质的国外代购药品,必须设置有危害后果的条件,如果没有危害后果,无论是否有所获利,都不应入刑。
遗憾的是,就在“老米”体内数个肿瘤奇迹般消失后不到一年,眼下他的病情再度恶化。魏晞 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