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公众并不关心国企买茅台酒还是别的什么酒,最关心的是国企采购的钱是怎么花的?”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陈家健认为,国有企业屡屡被曝出采购及工程招投标问题,这才是症结所在。人们不禁发问:国企采购中到底存在哪些问题?目前监管有没有漏洞?
不规范的招投标
最近一起引人关注的国企采购事件是媒体踢爆《哈尔滨地铁一号线一、二期工程给水系统电保温系统供货和安装》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涉嫌量身定做,中标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被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后,中标企业写了一份《承诺书》“补救”,有关部门则回应称招标公正。
今年稍早前,新华社披露,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2011年武汉地铁2号线、4号线应急电源EPS采购招标中,存在人为操纵、串标等违法行为。而此前,新华社曾披露,武汉地铁广告招标幕后操纵痕迹明显,被有关部门认定无效。
上述案例中,作为采购主体的地铁公司均属于国有企业。
目前,按照有关规定,达到一定金额后,国企采购一般都需要进行招标。广州一家国企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比较规范的国企,物资采购一般都会进行招标。但是,实际执行情况却不那么规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指出,在相当一部分的国企采购中,收受回扣、以次充好、损公肥私、舍贱买贵、舍近求远等现象相当严重。
记者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公告,发现不少央企的招投标不规范。如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投资的中钢天津响螺湾项目在对17个分项目的邀请招标中,有6个分项目的邀请招标单位仅为2家,不符合有关规定。大唐集团2008年至2009年82个重点项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合同总金额103.27亿元。2006年至2009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属的大连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未经招投标对外发包工程、采购设备,或将应公开招投标项目违规改为邀请招标,涉及金额共计8.99亿元。
易酿腐败的关系壁垒
早在2009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09中国采购发展报告》就指出,国有企业在一些关键采购绩效指标上落后于平均水平,对采购部门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如私企和外企,采购管理的总体效率低。
招标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合理、可靠。但在现实中,国企采购却屡屡被曝存在人为操作因素,在招投标中存在关系壁垒。
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1998年至2010年,云南电网公司等单位与其职工持股企业在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不规范,向职工持股企业让利等问题。2009年,职工持股企业与主业的关联交易额占职工持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0.45%。
2007年至2009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合同金额为3.58亿元的7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活动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存在评标过程不够规范、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直接委托给子公司、部分附属项目被违规转包或分包等问题。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4年至2009年所属海油工程、中海炼化惠州分公司等存在部分物资采购事项未实行公开招标、通过中间环节采购人为增加采购成本以及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工等问题,共涉及金额240.21亿元。
“关系壁垒,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腐败,事实上采购领域是近年落马国企工作人员的一个相对集中领域。”研究企业社会行为的陈家健说。如被依法查办的中原大化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陈留栓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40万元,其中180多万元来自设备材料采购商,占总受贿额的60%。
“自管自”的灰色空间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拥有物资采购权等9项权利,有权自行选择供货单位,购进生产需要的物资。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告诉记者,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对象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并没有被纳入其中,国有企业行为主要受《招投标法》的约束。“采购更多属于国企的内部管理问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郑海航教授撰文指出,一些企业往往由总公司管理层出台一份采购制度管理指导意见,实践中由采购经理以及采购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主观判断来决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公共行政学专家竹立家曾说,很多采购人员拿回扣,甚至采购的产品都是自己的买卖,这些现象人们司空见惯。国企经营成本不公开、不透明,原本应该是公共资源,却被暗箱操作,“老百姓却也没有办法,我们如今能做的,只是劝善。”
“自己管自己,内部规章不完善,上级、审计部门第三方监督又失灵,又没引入社会公众监督,国企天价采购事件自然引发公众不满。”陈家健说。 羊城晚报(陈强 文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