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洛斯·德鲁纳因被法庭裁定为杀死单亲母亲万达·洛佩斯的凶手,于1989年被执行注射死刑,时年27岁。德鲁纳生前否认杀人,声称知道真凶为卡洛斯·埃尔南德斯。
利布曼的报告描述了这起凶杀案背景情况。1983年2月,洛佩斯在海滨城市科珀斯克里斯蒂一座加油站工作,遇害当晚两次报警呼救,称有人持有一把弹簧折刀。
案发40分钟后,德鲁纳在加油站附近被捕。仅有一名目击证人看到一名拉美裔男子从加油站跑出。德鲁纳被捕前刚刮过胡子,身穿白色衬衫,与目击者描述的留有胡须、身穿灰色绒衣的凶嫌不符。此外,德鲁纳被捕的位置与目击者描述凶手逃走的方向也不符。
德鲁纳在案件审理中说:“我没有做,但我知道谁做了。”他说,看到埃尔南德斯进入加油站。见到警察逃跑,只因为自己处于假释期间,而自己喝了酒。
埃尔南德斯确有其人,他后来因持刀杀死另一名妇女入狱。埃尔南德斯在狱中因肝硬化死亡前,多次承认杀死洛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