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殚虑图治,创建了清王朝第一个太平盛世。但也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官吏腐败。尤其是晚年,他倾心培养的接班人皇储允礽骄奢,结党营利,使其“昼夜戒慎不宁”。宣布废储后,诸皇子争储,党丛屡出,相互攻奸,康熙的精神焦虑及宫廷内乱,致使政务懈弛,吏治陷入混乱。
引爆康熙朝官吏腐败的诱因,是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雍正元年,国库储银仅存八百万两,各道府州县连年亏欠。据清史纪事本末记载,钱谷甲天下的富庶之地江苏旧欠钱粮达一千六百余万两。山东、湖南、湖北、河南等省报奏,欠征千万余两。财政亏空的背后,则是自上而下的官吏腐败。
雍正熟谙官吏舞弊。税赋名目、数量,减免税项因未作公示,让官吏得以钻空子作奸。诸如,巧立名目,串票洗钱;另立私册,超额征税;免征税赋,实征归己等等。雍正深痛恶疾官吏腐败,怒斥“官吏因缘作弊蠹国害民”。 雍正的治政之道是“除弊方能立政”。据记载,雍正元年至四年,在全国开展清查亏空,治理官吏腐败。雍正的“清查”除弊颇有章法,自上而下,全面察查,罪罚分明。察查的重点是省、道、州、府、县,将地方负责官吏列为清查对象。
自首者宽免治罪。凡侵吞钱粮之官吏人等,准其自首,且从宽治罪。执迷罔悟者,不行自首或首而不实,将按律科断,严惩不贷。为造社会舆论之压力,雍正特谕清查、惩办均须公示,做到家喻户晓,“俾远乡僻壤咸共知之”,让民众社会监督。据清查江苏的钦差报告,自首令一出,各官吏自首侵吞各银两达二百四十万两。
罚罪并责。贪污公款粮谷者,从严治罪。轻则罢官,重则处死,并追补亏空。江苏积欠钱粮达一千六百万之巨。巡抚吴存礼被革职,布政使李世仁解任,查封家产,赔补亏空。山西巡抚苏可济任职十余年,勒索各府州县银四百五十万两,致使山西财政亏空。苏可济被清查,抄没家产处斩。山东知府、直隶知府已离任赴新职,审计清查出钱粮亏空,则按半补赔后才得以履行新职。雍正四年再次重申,“凡遇亏空实系侵欺者,定行正法无赦。总督、巡抚若为属下遮隐,将侵吞说成因公挪用,亦严加处分。”
查窝案,按责处置。省、道、府、县钱粮亏空,总不出侵欺、挪移,而且官吏勾结,窝案居多。为此,雍正下令,处置须“经承库吏、经管仓库之人,亦宜其重责处分之例”。被处置的窝案有:江苏巡抚吴存礼、布政使李世仁;湖北总督满正、巡抚张连登、布政使张圣弼,粮驿道许大定等等,至于府以下官吏获罪者不计其数。
雍正“除弊”四年,先后查案达三百八十三件,肃贪成效显著。国库储银由八百万两骤增到五千万两。雍正整肃吏治,起到了“以儆效尤”作用。“除弊方能立政”,不能不说是雍正的一大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