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采访
昨天下午2时许,普陀区志丹路上的东泉苑小区,在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绿地上,记者看到,几只鸡正在追逐觅食,附近草丛里有鸡粪伴着腥臭味。
附近居民透露,这些鸡是2号楼一底楼住户饲养的,眼下大概有8只,最多时曾达到近20只。这户居民养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老鸡被处理掉后,又会饲养新的一批。
记者敲开这户居民房门,开门的一位老人得知来意后,说了一句“家里没人”便“砰”地关上门。
“这已经是遗留问题了,居委会也曾采取很多措施希望解决,比如找户主谈话协商,批评教育,但都没结果。我们也曾试图抓鸡,但遭到户主反抗。”该地居委会负责人倒起苦水。以前,这户居民主要把小区内一家幼儿园的剩饭剩菜拿来作为养鸡饲料,于是居委会找幼儿园协商,要求其停止供应“饲料”,但这户居民还是到邻近小区继续寻找饲料。
目前,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这户居民已经同意尽快停止养鸡。
理由十足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宝山区通河六村实地走访。212号前的公共绿地中,散养了一群鸡。绿地上,还散落着居民给鸡喂食的大米,鸡群无人看管,逍遥自在地闲逛在绿地中,只只肥壮。
“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收效不大。养鸡的居民常常说歪理,讲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多,不敢吃外面的鸡,自己养绿色环保。而且还说自养自吃还能节省开支。”居委会负责人说起这事,一脸的无奈。“还有些居民说养鸡也是饲养宠物,小区里可以养狗,养猫,为什么不能养鸡?有一位老太太,曾经在鸡的脖子上绑上一根绳子,像遛狗一样溜鸡。她说,人和动物要和谐相处。”
居委会有关人员表示,“小区里养鸡肯定要管,影响社区的环境卫生,这个问题确实要解决,否则我们觉得无颜面对居民。”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志愿者 张丽霞 黄菡彦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