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太太与老章是再婚夫妻。年前,老太太因病去世,老太太的女儿阿琴与继父老章把她的后事料理完,便谈起了遗产继承问题。
阿琴要继承母亲的一半遗产。老章说:可以。阿琴说:你把红木大衣橱给我,按照价值我绝不多占便宜。老章说:那不行,红木家具我没死还要用,大衣橱是成套家具中的一件,不能拆开给你。阿琴说:母亲行动不便后我尽了主要照顾义务,按理我还可以多分呢!老章说:你妈的日常生活饮食起居哪一样不是我在管?你也就是星期天炒几个菜送点吃的来。阿琴说:像你这么计较,那么我给母亲垫付的医药费,也得与你算算清楚。于是,这对继父女把这些矛盾统统送进了法院。
审理这起案件的审判长说,本案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第一,张老太太去世时留下的合法财产,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存在的。因此,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老章所有,另一半就是老太太的遗产。第二,张老太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丈夫老章和女儿阿琴两人。老章与前妻生育的子女,是张老太太的继子女,但从未与她在同一个家庭中共同生活,没有形成法律所规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扶养关系”,因此不能成为张老太太的继承人。第三,法律规定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但阿琴只仅仅是经常送食物给母亲食用,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相差甚远,不能成为多分遗产的依据。第四,遗产怎么分?一般应当均分,但不可能将实物平均切成两半来分,通常只能按照实物的价值各半分。红木家具原先就由老章夫妇使用着,现在由老章继续使用比较合适。按照充分发挥遗产效用的原则,如果单单把一个大衣橱拆套分给阿琴,其实对他俩都不合适。因此家具还是归老章所有为妥,它的价值的一半属于阿琴。遗产中其他凡是不能将实物分成两半的,都适用这个原则。第五,张老太太生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理应该用她与老章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但实际上有部分是阿琴垫付了。现在阿琴主张“算算清楚”,可以按照上述原则在本案中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