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巡回法庭已进驻社区、园区巡回开庭十数次,法官一般会选取贴近老百姓生活的相邻、赡养、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纠纷,作为示范案件。
开庭原来是这样的
今天上午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再婚家庭中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两名原告是兄妹,被告是继母,为了继承病故父亲留下的遗产,兄妹两人将年近花甲的继母许老太告上法庭。30年前,原告的父亲老莫丧偶后与被告再婚。婚姻期间,老莫夫妇在宜川路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被告名下。2011年底,老莫病故。老莫的子女认为,宜川路的房屋以及许老太名下的4万元存款,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莫享有一半的份额,这一半财产应该作为遗产,由他们合法继承,但许老太对此却有不同意见。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阐述了自己的主张,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在经过事实调查、举证质证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后,法官宣布将对此案择期宣判。“原来这就是开庭的过程啊!”“条理清楚,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这样的法律,我们老百姓都看得懂。”庭审结束后,社区居民们互相交流,他们觉得,巡回法庭揭开了司法神秘的面纱,让法律更贴近普通百姓,让公正以能看得见的方式向社会展现,为社会提供了一堂绝佳的法制教育课。
舆论压力促进化解
“鉴于被告方不愿意接受调解,法庭将择期宣判,现在休庭。”槌音刚落,旁听的十几位社区居民立即将被告刘先生团团围住,在七嘴八舌的指责声中,刘先生满脸通红低下了头。这是不久前,普陀区法院在石泉街道开设巡回法庭时发生的一幕。
刘先生有车有房,却将老母亲赶出家门,老人不得不蜗居在公共厕所旁两三平方米的小屋里。居委会干部多次调解,无奈刘先生态度强硬,母亲只得将儿子告上法庭。普陀区法院将案件安排在石泉街道太浜巷社区公开开庭。庭后,面对邻居们不满的目光和正义的言辞,自知理亏的刘先生最终答应调解,每月支付老母亲足额的赡养费。旁听完庭审,一名居民长出一口气:“阿拉老百姓维权还是要靠法律啊!”
在普陀区法院的巡回审判中,法官会利用有利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必要时邀请社区居民和人民调解员参与,利用舆论压力,促使双方互谅互利,为社区居民树立和谐化解矛盾的范例。
通讯员 张真 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