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关系上,商品住宅小区业委会是“主人”,小区聘用的物业公司是“管家”。但面对通常显得强势的“管家”,“主人”感到无奈甚至窝囊的情况,在申城不少小区都存在。
最近,有媒体以《“沪上第一豪宅”艰难自治十年》为题,报道世茂滨江花园小区业委会多年的内耗内斗,以及与物业公司“明争暗斗”的纠葛。报道转载评论颇多,很多人感兴趣的,恐怕是千万富豪、亿万富豪扎堆的豪宅小区,原来也跟普通商品房小区似的,撒泼吵架抢印章挂横幅等“洒狗血”的镜头,一样都没有少。
对别人小区的热闹,也许可做个轻松看客,我倒是很想知道,世茂滨江花园的业主们作何感想——也许根本就不在意,因为,3年前这个小区选举业委会时,将近2600名拿到选票的业主,有超过2200名由于不反馈意见而被“视作同意”。
相当部分业主,对自家小区的公共事务,包括业委会选举、物业选聘等重要决策,不关心、不参与、不发表意见,这样的怪象,绝非世茂滨江花园一个。
除了极少数真正不在乎的,很多人其实有种“搭便车”心态。商品小区业主,大多是中青年,工作繁忙、早出晚归,客观上造成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顾及社区自治的具体运作。在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情上,人们往往暗自希望别人出头出力,自己“搭个便车”。
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社区自治成果也不能不劳而享。搭别人的“便车”,到最后,社区自治便成了少数热心业主或“有想法”业主的“游戏”,广泛代表性、公正性、透明度无从谈起。社区自治也就成“空壳”一张。而“空壳化”的社区自治,必然导致社区管理的效率低下,业主和业委会成为“弱势群体”。试问,连个业委会都选不出来,或者选出后每个动议都无法征集到足够数量的业主赞同意见,怎么去跟物业公司这样的强势“管家”谈监督、撤换?
业主在社区公共事务上不关心、不参与、不发表意见,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业主自己。再拿世茂滨江花园来说,小区均价从3万元涨到6万元时,隔壁一个小区从3万元涨到了10万元,价值差就体现在物业管理上——弱势的业委会,即使对现有物业公司不满意,也无力作出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