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易规则》具体修改了多项内容。首先调低了大宗交易门槛,将A股、B股和基金等大宗交易门槛调低,其中,A股大宗交易最低限额由“50万股或者3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30万股或200万元人民币”;B股由“50万股或30万美元”调整为“30万股或20万元美元”;基金由“300万份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200万份或200万元人民币”;国债和债券回购由“1万手或1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000手或100万元人民币”。
同时,延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接受时段,在现有的大宗交易时段基础上,将增加16:00-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
另外,提高集中竞价系统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将集中竞价系统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由1万手提高为10万手,即1亿元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