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清洁车厢的保洁员王某在捡到画筒第二天才交公,而且是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的情况下,是否涉嫌侵占罪?律师表示,保洁员没有拒不返还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画筒忘在卧铺下
铁路上海站派出所民警陆欢介绍,周女士11月16日从蚌埠乘坐K55次列车于当天下午5时20分抵达上海。她的弟弟开车来接,两人领取了托运的行李后离站。周女士回到家中才意识到,随身携带的两个画筒遗忘在卧铺下了。
画筒内装有52幅各种形态的骏马图,系澳大利亚籍华人姚迪雄先生所画。周本人是上海某装饰设计公司的经理,受姚先生委托将上述52幅作品带至上海,参加由上海市图书馆举办的“迎马年”画展,该画展将于12月20日至26日举行。周女士称,据估算,这批作品价值一千万元左右。
保洁员是临时工
警方接到报警已是当晚7时许,K55次列车已进入老北站停车场车库。停车场民警迅速上车,在周女士休息过的9号车厢17号下铺及周围寻找,未果。同时,警方调取了K55次列车停靠上海站的录像,发现周女士及其他旅客下车时确实没有携带画筒。当天晚上8时列车又将检票出发,民警找到列车乘警、列车员询问,也确认未发现遗失物。
警方分析,根据视频监控,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保洁员了。由于保洁是外包的,寻找当天的保洁员颇费工夫。警方辗转找到了当天打扫K55次列车的保洁领班,领班称,打扫9号车厢的有两人,正式员工赵某表示没有见到画筒,而另一名保洁员王某是临时召来的,没有联系方式。
经过难熬的一晚,17日上午,好消息传来,王某向领班承认捡到了两个画筒。王某说,当时时间已晚,无法联系单位领导,遂暂时将两个画筒带回。17日中午,经周女士当场清点,两只画筒内所藏52幅作品完好无损。
拒不返还才构罪
保洁员王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捡到东西却没有第一时间上交,是否涉嫌侵占罪?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文斌表示,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财产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这里就要看保洁员有没有拒不返还的行为,拒不返还要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做出,比如时间很长都不上交,比如警方询问时她说没捡到,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如果确实刚捡到,而且警方询问时也没有迹象表明她有拒绝返还的意图,则不构成侵占罪。从本事件来看,一开始无法联系到保洁员,后她主动承认捡到物品,因而不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