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猪场主打招呼屡“获谢”
2009年8月,张忠被提拔为金山区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全面负责管理村务以及协助镇政府进行动拆迁的工作。
2010年4月,因产业结构调整需求,位于该村的养猪场需要动迁。张忠得知这个消息后,将很快就要开展评估工作的消息透露给了养猪场业主王强。王强的养猪场是租赁的,一部分猪舍是村里的老猪舍改造,另一部分则是在旁边新建的,每年支付给村里1.6万元的土地租赁费。为拿到尽可能多的补偿款,王强找到张忠塞给他3万元现金要求帮助打点。此后,张忠疏通拆迁公司关系,暗示他们多“关照关照”,并特意去了趟评估公司向负责人打招呼。
2010年10月,养猪场动迁评估报告很快就要公布,王强心里十分忐忑,揣着3000元好处费跑到张忠家里奉上,请张忠打招呼。张忠再次来到评估公司请负责评估疏通关系要求他们把价格放宽一些。
2010年底,动迁事宜进入附属物测算阶段。养猪场有一排铁栏杆拆除之后放在一边,但被动迁办按照废铁测算,王强希望能当做设施来测算多拿拆迁款。此后。王强到张忠家中给了6700元的红包请求帮忙。张忠收下钱后就积极向动迁办和拆迁公司争取将拆除的铁栏杆作为附属设施来测算,再次得逞。
2011年4月,养猪场的动迁补偿基本确定,王强希望早日签合同,为保万无一失,他又联系张忠到僻静地方见面,又塞了1万元给张忠。张忠同意帮忙并积极活动。2011年6月,王强的养猪场终于和拆迁方签约了,但拆迁款迟迟没有拨下来。王强又找到张忠请求“帮忙”。张忠积极奔走,终于在2011年10月帮王强争取到拆迁方先拨付的一部分补偿款。拿到补偿款的王强到张忠家里再次奉上2万元表示谢意。
最终,王强租赁的养猪场拿到了动迁补偿款598万余元,村里分得近10万元,而王强个人竟拿到高达589万元的补偿款。这让不少村民觉得纳闷,认为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肯定有猫腻,于是纷纷举报。
村民动迁时频频“动手脚”
2009年9月,村民陆平家里碰到拆迁。评估报告很快出来了,但陆平对评估结果不满意,为了能够多获得拆迁补偿款,陆平想到了张忠。之后的一天,陆平来到张忠办公室,请张忠活动关系,帮忙向评估公司、拆迁公司人员打打招呼,并拿出了现金1万元塞到张忠手中。张忠第二天就向拆迁公司及评估公司经办人打了招呼,他们在张忠一再促请下,再次去陆平家看了现场。此后,陆平在签约时果然发现比原来洽谈时的补偿款金额增加了。
2010年2月,村民朱亮家房屋也碰到拆迁,但拆迁公司没有将朱亮家一间坍塌小屋的面积算进去。眼看马上就要签约,朱亮找张忠帮忙,奉上4000元购物卡,请村里证明他家里是有这间小屋。张忠答应后当天就带着朱亮一起到拆迁办打招呼,经过一番活动,坍塌小屋土地面积被算进了补偿范围。
出租集体财产坐享“分红”
2010年初,张明找到张忠商议打算承租村里砖厂。原来,张明的叔叔在村里租赁了一块土地做砖厂,由于经营不善,很快便废弃了,也一直没有向村里缴纳土地租赁费,张明表示想将砖厂从叔叔手里买下来继续承租。张忠表示砖场已经列入拆迁范围,按理是不能够再转租了,再出租是需要村里同意的。张明连忙请张忠“帮忙”,张忠指点张明继续以叔叔的名义履行和村里的土地租赁协议。两人还私下约定,之后每年只要向村里缴纳2000元的土地租赁费就可以拥有砖厂的使用权。
张明在廉价接手叔叔的砖厂后,马上转租给了做钢管生意的老板,每年可以收取25000元的租金,承诺给张忠给予部分“分红”。2010年年底,张明收到租金后,马上跑到张忠办公室奉上5000元的红包,而2011年底,由于租金上涨,他给张忠的“分红”达到了1万元。
因受赌罪被判3年徒刑
2012年年底,金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举报线索,认为张忠极可能存在受贿等经济问题,随即展开调查。2013年1月初,张忠接通知到反贪局接受谈话,在确凿证据面前,他主动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经审理后,法院认定张忠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动拆迁、查处违法建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人民币987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忠还利用负责管理村集体资产、村务管理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人民币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忠有期徒刑2年8个月,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没收全部在案赃款。(文中涉案人为化名)
【检察官点评】
权力相对集中
成村官腐败诱因
按照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涉及村民利益的应当提请村民会议讨论。但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决定权往往掌握在个别村领导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村干部拥有了相对集中的权力,成了村里的“土皇帝”,个别干部难以抵挡外界的金钱诱惑,频频插手大小村务事宜。尤其是征地动迁等牵涉到重大利益的事宜,熟人优先、好处优先似乎已成为村里的潜规则,这使得征地动迁成了村官滋生腐败的高发地。
村务不公开也是导致村官腐败的一大诱因,工作程序不透明、信息披露不充分,直接衍生了相关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