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读者提供的照片,记者注意到,位于松江人民北路附近的这五六家店铺扎堆一起,招牌上果然全是英文,并没中文注释。其实,邹老先生反映的情况十分普遍。有经营者表示,不用中文是为了让自家店铺看起来更有“国际范儿”,比较容易吸引赶时髦的年轻人。那么,这么做是否符合规定呢?
就此,记者咨询了松江区教育局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和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城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公共服务行业的招牌、告示、标志牌如需使用外国文字,应用规范汉字作标注;公共场所的招牌、设施等用字违反本办法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用字违反本办法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然而,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店招的整治目前仍以店招是否超出规格或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的问题为主,很少有人投诉文字不规范问题。条文虽有规定,但威慑力有所欠缺,对拒不改正的也只能予以警告后督促其限期改正,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在实际执法中经营者根本不会当回事。
对于店铺招牌全是外文的情况,有市民表示,无论是从顾客对店铺的了解还是从店铺本身的广告传播来说,其实都是不利的。即使在外国的唐人街,写满中国字的招牌上也会留下当地语言文字的注释。中国的土地上,店铺的招牌上应有中文的一席之地。
通讯员 周诗旻 记者 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