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高级证书
在2007年高考中,小陈名落孙山。然而,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向其发出邀请函,称其与澳大利亚Tasmania学校合作办学,可以拿到相当于大专的TAFE证书。经小陈母子到学校招生办咨询,被告知小陈为该校“计划外”学生,但计划内和计划外学生区别不大,计划内学生颁发的是大专文凭和TAFE的高级证书。计划外学生拿不到国内的大专文凭,但是可以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学校宣称TAFE的高级证书就等同于国内的大专文凭,且国家认可该证书。
3年后,因小陈有课程没有达标,又重新复读了一年,在学校要求下,再学习了之前没有达标的课程。2011年7月,小陈毕业时,拿到了学校颁发的物流管理专业结业证书和TAFE的高级证书。
文凭不被认可
然而,在毕业后两年内,小陈因文凭不被社会认可,在就业和求学路上屡屡碰壁。2013年11月,小陈一怒之下,以学校存在欺诈、和自身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诉至宝山区法院,要求撤销原、被告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并要求被告返还原告就读时的全部费用8.8万元。
庭审中原告称,因为被告说TAFE的高级证书等同于大专文凭,原告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后,认为就已经拿到了大专文凭,原告在这里存在重大误解,所以当初毕业时,自己没有选择继续就读学校提供的专升本课程。但在此后的就业中遇到了阻碍,就业单位都不认可该学历。后来原告得知,被告所说的可以就读的澳大利亚本科学校和被告其实没有关联,被告存在欺诈。
被告对此作出解释,认为原告清楚表明了其报到时就已经知道无法拿到国内大专毕业文凭,只能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被告老师不可能向原告保证过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在国内就业良好。TAFE的高级证书在澳大利亚相当于大专文凭,所以原告想要专升本,必须要去澳大利亚再学习一年半。在国内是无法凭借TAFE的高级证书专升本的。澳大利亚的本科学校Tasmania和被告学校是有合作办学项目,是经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有批文的。如果被告学校和澳大利亚学校没有关联,原告不可能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如果没有参加TAFE项目的学生,想要在澳大利亚拿到Tasmania学校本科文凭需要三四年时间,通过被告项目再去澳大利亚的学生,只需要一年半时间就可以拿到本科文凭。
双方达成和解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认真细致地问明了合同签订过程以及履行情况。由于原告母亲早年离异,一直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花费巨大却希望落空对她打击很大,一时情绪比较激动。就案件本身而言,原告的诉请因超过了除斥期间已无胜诉机会,但承办法官并不想简单一判了之。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充分沟通。一方面,从情、理、法等角度安抚原告母亲的情绪,对原告就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释明,引导原告保持理性、积极向上的心态;另一方面,劝导学校方从关爱学生、教育为本的角度出发,开拓教育资源、积极帮助原告走出就业、求学的困境。
法官的良苦用心得到了校方的理解。校方就此专门开会研究了处理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解决方案:原告参加2014年上海市成人高考,如果分数过线,可在被告处就读继续教育学院的物流管理专业,已修的相关课程给予免修,再业余补修4门课程,花费1000多元课杂费,若所有成绩合格,原告即可获得成人教育专科毕业文凭。协议签署后,原告撤诉。
通讯员 欣慰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