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理工作的进展,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下发后,中央组织部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对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更加从严把握,共清理229人次。截至目前,大部分干部已经办理完免职手续,不在企业兼职;还有少数干部正在按有关法律规定,待企业履行相关免职程序。
针对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仍有部分退休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这位负责人回应,按照《意见》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并非一概不允许,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后可以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退(离)休三年内可以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以外的企业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但均不得取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这次清理工作都是严格按照《意见》规定执行的。报道中涉及的有关同志,当时大部分都已向兼职企业提出了辞呈,主要是在等待有关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程序履行免职手续,目前免职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继续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都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且兼职不得取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