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朋友的孩子学校都在组织社会实践,不少是去企业参观,大多又是快速消费品。快消品中,以食品类为主,奶类、可乐、饮用水等。是啊,能让小朋友感兴趣的,又对小朋友感兴趣的,不就是它们么?
我采访过不少这类企业。他们做这类事情,通常会美其名曰“社会责任”。小朋友要“社会实践”,企业就来“社会责任”。我当然相信企业多少有“社会责任心”,只要这个“责任心”能让企业有好的“社会形象”,并让企业卖更多、赚更多的话;不过,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更在意的是培养潜在的消费者——小朋友没钱,小朋友的家长有钱;现在的小朋友没钱,将来的小朋友(小白领)有钱。消费者,就是企业的恩主;而培养小朋友的好感、赢得他们的心,小投资换来的是未来二三十年的利润!
本来,这个私心也不用点破,各取所需、心照不宣即可,予欲无言。但一想到这类“实践”所传播的健康和消费理念因为利字当头,恐怕不那么正确时,又实在不忍无言。我不是说这类企业一定就是垃圾食品、儿童性早熟等社会问题的唯一的始作俑者,但说一句“力有与焉”不成问题。
毫无疑问,企业的合法成品,卖给成年消费者,都是各人选择;然而,在面对未成年人作“教育”时,我们真的可以放任企业拥有这么大的“自我美化权”么?成年人面对市场上花里胡哨的营销手段尚且常常中招,更何况未成年人?在其心智见识还未完全成熟时,接受此类“实践”,真的合适么?
我也知道学校安排社会实践时的困难。要不是有“好处”,谁有空来接待小朋友呢?我们的社会固然丰富多彩,然而无利不起早,往往是那些看到生财之道的人,声音叫得最响。小朋友要走入社会去实践,却苦于难得其门而入。
呼吁那些有条件、有可能接待小朋友的社会成员主动请缨,不妨为自己孩子想一下;
至于那些企业,劝诫我们某邻国的一句话很适宜,对小朋友,你们“无所作为就是最大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