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评论·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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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新语
河与鱼
郁晶陶
  郁晶陶

  上海是个水道纵横的城市。一些楼盘打出“近水楼台”之类的广告,也不算稀奇,如果亲近的是清水碧波,当然教人欢喜,然而如果邻近的是条臭河浜,就只会令人掩鼻了。幸好,经过多年整治,上海的河道渐渐变得清爽。比如我家附近的一条河,虽然还达不到清澈明净的程度,但也稍微有点碧波荡漾的意思了。

  河水水质提高,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河里有鱼了。于是,我家附近的这条河,竟也出现了垂钓者。

  不过,除了钓竿之外,河面上居然还有人张起了渔网。渔网横跨两岸,中间部分沉入水中,网眼细密,要不是正好看到有人收网,还真难发现河道中隐藏着这么一个“拦路者”。

  垂钓耗时,所获也有限,渔网就不同了,在河道中这么一“横”,不知要拦下多少过路的鱼。而且,这些捕捞者希望收获的,肯定不是一两尾之数。捕来的鱼,恐怕是要拿去贩卖获利。这河水虽然比以前干净,但水质仍属不佳,在其中生长的鱼会不会受到污染?这样的鱼能卖吗?

  那次远观收网,网中似乎并没有多少鱼,不知道是因为捕捞者“技术”欠佳,还是因为河中资源有限,一时竟不知道是庆幸好,还是遗憾好。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非常不易,河道中鱼类资源稍有恢复,少数人垂钓一二或许尚可承受,但急不可耐地试图大量捕捞,这样的功利心态实在教人瞠目。要知道,正是这样无止境地向大自然贪婪索取的欲望,才造成一些地区的自然生态难以复原、自然资源几近枯竭。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周而复始。

  本报前段时间也报道过,虹口港河有人大肆捕鱼,路边贩卖。《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未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设置渔簖、网箱及其他捕捞装置。这样的行为,应该要有人来管一管。生态环境如何,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人也都应该承担责任。这就像河与鱼的关系一样,生态环境坏了,有哪一个人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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