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上海新闻
     
本版列表新闻
     
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明居住倡议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发挥各类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住宅小区是市民居住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基础单元和重要内容。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党委、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全市推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我们积极响应,遵守《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并向全市发出倡议如下:

  ● 人人知晓,市民提升文明居住意识

  在全市做好《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的宣传倡导工作,通过宣传海报、电子屏幕、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深入持久地在居民区,增强居民文明居住的法律意识,让居民知晓不文明居住的法律后果,倡导市民文明居住意识、规范市民文明居住行为、形成宣传声势,形成舆论氛围,让小区家喻户晓,让市民人人皆知。

  ● 人人参与,居民和睦构建友爱邻里

  广大小区居民要共同参与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共同遵守《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敢于向居住不文明行为说不,使《规范》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共同约定,协力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形成互助友爱的邻里关系、睦邻友好的居住环境、和谐友善的社区氛围。

  ● 人人共享,多方合作创建文明小区

  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要积极落实《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各项要求,明确职责,密切协作,把实施《规范》作为发挥居民的主体意识,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自治意识,小区服务向前跨,物业管理标准化,鼓励并引导社区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小区文明建设,共创文明小区,共享美好家园。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要有与之匹配的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各区县、社区、小区要做好《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的倡导和推广工作,每个市民都要从我做起,从居住区的小事做起,以良好的生活举止,凝聚起小区共建力量,努力形成“文明居住、人人倡导,文明小区、大家共享”的良好氛围!

  长宁区虹储小区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朱国萍

  徐汇区凌云路街道梅陇三村“绿主妇”代表 尚艳华

  “文明居住金点子”征集活动一等奖获得者黄浦区居民 李杰超

  浦东新区塘桥街道仁恒广场小区业委会主任 张文龙

  静安区静安置业集团金威物业公司小区经理 余懿

  闸北区临汾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 米振荣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评论·专栏
   第A03版:新民观察·要闻
   第A04版:上海新闻
   第A05版:上海新闻
   第A06版:国际新闻
   第A07版:新民资讯
   第A08版:广告
   第A09版:新视界
   第A10版:新视界
   第A11版:文娱圈
   第A12版:人物/文娱圈
   第A13版:文娱圈/动态
   第A14版:动态/文娱圈
   第A15版:广告
   第A16版:体育新闻
   第B01版:国家艺术杂志
   第B02版:城市话题/国家艺术杂志
   第B03版:国家艺术杂志/建筑物语
   第B04版:艺术评论/国家艺术杂志
   第B05版:国家艺术杂志/镜头艺术
   第B06版:新民展厅/国家艺术杂志
   第B07版:国家艺术杂志/艺林散页
   第B08版:名家示范/国家艺术杂志
   第B09版:国家艺术杂志/品味典藏
   第B10版:民间收藏/国家艺术杂志
   第B11版:国家艺术杂志/新民拍卖&画廊俱乐部
   第B12版:博物巡览/新民拍卖俱乐部/国家艺术杂志
   第B13版:夜光杯
   第B14版:夜光杯
   第B15版:阅读/连载
   第B16版:目击
让“第九大菜系”便宜好吃又营养
钢丝刷除鱼鳞 刷毛“游”进心
松江一墙体倒塌压毁三车
黄浦改造老式住宅二次供水设施568.61万m2
一线环卫工人有了专业防霾口罩
文明居住倡议书
新民晚报上海新闻A05文明居住倡议书 2014-11-15 2 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