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7月,《西部时报》记者李静未经报社同意,私自前往甘肃省合水县进行所谓“采访”,期间以青兰高速合水段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为由,煽动当地群众与政府及施工单位对抗,策划并炮制负面报道,敲诈合水县政府13万元。此外,李静等人还涉嫌其它敲诈案。
二、自2000年至今,张家口日报社向包括采编人员在内的报社全体员工强制摊派《张家口晚报》的发行任务,成立所谓“专业新闻部室”,违反“采编与经营严格分开”的规定。
三、2008-2011年间,原《今日信息报》记者郭海文接他人请托,帮助山东武城县沙中村部分村民在拆迁中争取利益,收取6万余元“办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