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11月22日(含11月22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11月22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从今年11月22日起,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案例解读】
以一位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80万元,贷款年限是30年为例,如果按照此次利率调整前的标准,每月应还款4053.52元。
按利率调整后的新标准,每月还款为3935.52元,月还款额可减少118元。30年共节省利息4246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