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抓获的428人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41名,逃往境外超过10年的32名。共有231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占全部缉捕数的5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敦促自首通告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有173名。
100天抓获188名,120天抓获288名,135天抓获428名。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科技引领方法创新、强化国际警务合作,相继抓获多名外逃多年、加入他国国籍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并实现了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欧等地追逃工作的新突破。
《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10月10日发布。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通告规定的12月1日投案自首最后期限已到,但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通告发布期间正式表达了投案自首意愿,只要在12月31日前回到国内投案自首,依然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