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争端是中菲两国通过双边文件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所达成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将有关争端提交强制仲裁违反国际法。
■ 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构成中菲两国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中国已根据《公约》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 仲裁庭对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明显没有管辖权;各国有权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 南海问题涉及多个国家,需要各方的耐心和政治智慧才能实现最终解决。有关各方应当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妥善解决南海问题。在有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之前,各方应当开展对话,寻求合作,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不断增信释疑,为问题的最终解决创造条件。
■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的做法,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