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什么是DNA
1999年春天,几辆黑色小车悄然驶进中山北一路803大院,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孟建柱走进刑侦总队调研,他来到刑科研所参观,老所长陈连康指着法医室个头不高的青年向孟副书记介绍:“这位是刚从日本海归的法医学博士周怀谷。”
孟书记握着周博士的手,好奇地问:“年轻的博士,你给我介绍一下,什么是DNA?”
周博士娓娓道来:DNA全名是双螺旋结构脱氧核糖核酸,又称去氧核糖核酸,英语表述,即deoxyribonucleic acid ,缩写为DNA,是一种分子,由瑞士医生弗雷德里希·米歇尔在1869年分离出来。它是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人类的染色体是由DNA构成的,每个人体细胞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来自父母。夫妻之间各自提供23条染色体,在受精后相互配对,构成了23对孩子的染色体。如此循环往复构成生命生生不息的延续。人体约有30亿个核苷酸构成整个生命染色体系统,而且在生殖细胞形成前的互换和组合是随机的,所以如果不是同卵双生,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30亿个核苷酸的组成序列,这就是DNA比对鉴定的理论基础。
听罢周博士一番学术介绍,孟副书记笑着又说:“你用通俗一点的语言介绍一下DNA在刑事破案中的作用。”
周博士接着说,自1892年阿根廷警方利用指纹作为破案证据以来,因其唯一性和可靠性的优点迅速被全球警察采用。多年来指纹比对在侦破案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定案的铁证,被誉为证据之王,但随着指纹证据在影视和书籍中的广泛传播,如今指纹破案已世人皆知,故此许多犯罪嫌疑人有备而来,戴着手套在现场作案不留痕迹,使侦查员难觅痕迹。
1953年,美国科学家詹姆斯·华生和弗朗西斯·克里克用X光衍射出双螺旋结构分子的影像,为此,他们于1962年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奖。利用DNA识别人身是英国基因学家亚历克·杰弗里斯于1984年发现的。一个秋天的早晨,他散步时灵感如同闪光一般掠过他的脑海,下午他便开始设计在罪犯调查中运用DNA的方法。第二年,英国首次运用DNA宣判一名嫌疑人无罪。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DNA数据库的国家,警察将现场采集的血样与数据库的样本一比对,许多案件对上后就破了。比如,有个男子上门作案,用嘴里的口香糖堵住了门上的猫眼,使主人无法看清是谁敲门,凶手自以为聪明,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作案逃离后,警方从口香糖里的唾液提取出DNA比对锁定凶手。
上世纪80年代末叶,一些发达国家刑事鉴定运用DNA技术以来,DNA检验弥补了血清学方法的不足和指纹痕迹难觅的遗憾,故此受到了法医物证学工作者的高度关注。近几年来,这些科学的进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最前沿的刑事生物技术,DNA分析为法医物证检验提供了科学、可靠和快捷的手段,DNA比对鉴定能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碎尸案、凶杀案和强奸案等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可靠准确的依据。它的采集比对较之指纹更为广泛,其比对鉴定的范围不仅来自人体上的血液、唾液、精斑、毛发、皮屑和骨骼,以及肌肉组织等,亦包括人体身上的衣裤、鞋帽和有关使用的一切东西的碎屑痕迹,可谓是包罗万象。DNA检测有时可并串侦破一大串案件,如今美国等发达国家对DNA检测已采用电脑管理。
孟建柱一听来了兴趣。他颇有前瞻性地说:“这是个新技术,上海是国际大都市,应该先走一步,你们匡算一下,需要多少资金?”
周博士当时已在悄悄地筹划法医DNA数据库建设了,他说:“可能需要2000万资金。”他以为孟副书记会惊讶为难,没想到他说:“你先造个2500万的预算上报,我们尽力给予支持。”
经过市经委、计委和财政局层层审批,最后落实了1900万资金,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数目,但周博士已心满意足,那时的1900万可谓是笔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