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2014年2月18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林森浩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8日,该案二审开庭,持续时间长达13个小时,“火药味”远远高于一审开庭。在二审中,林森浩改变了一审中的多个供述;林森浩辩护律师抛出的新观点令人震惊——认为黄洋并非被毒死,而是因爆发性乙肝导致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控辩双方分别请出证明各自观点的专家证人出庭,并展开激辩。林森浩是否有故意杀人的动机?黄洋的死因到底是什么?成为该案的两大悬疑和争论焦点。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此次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死刑案件还需经过最高院死刑复核后,才能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