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4:艺术评论/国家艺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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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令人揪心的“传承”
汉 夫
  ◆汉 夫

  艺言堂

  近年来书坛乱得热闹。这边大师们粉墨登场熙熙攘攘,那边主席愤然挂冠拂袖而去……我非圈中人,不得不时常提醒自己,不管这等破事,不操那份闲心。

  只是,日前目睹某报堂皇刊登大幅广告,推出整整一打的“书法传承人”,老夫的心不由得一阵阵抽紧。那一打“书法传承人”的真迹,吆喝“甩卖”6980块大洋。此举本是商业行为,愿打愿挨,旁人不便置喙。可是这一拨人马来头实在大得可以,“传承”的尽是我国历代赫赫有名的大家,王羲之、欧阳询、颜真卿、黄庭坚、苏东坡、宋徽宗、米芾、赵孟頫、邓石如、吴昌硕等等,乖乖隆滴东,吓死人啊!

  老夫文化不高,查检《辞海》等资料,方知“传人”“传承人”的意思是:“继承某门学术或技艺,使之流传的人”,“指直接参与文化遗产传承、使之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世代相传”也是其一个重要的特征。于是顿然开窍: 本以为我国源远流长、精彩纷呈的书法文化日渐式微,不料中华有福,我辈有幸,横空出世了这么一打“传承人”!况且,“传承人”里,说不定还真有书圣的遗裔、宋帝的血脉呐。

  老夫见识有限,仅赖数十年从事出版的机缘,时与历代法帖、碑版摩挲,落得个眼熟。反复端详广告上各个“传承人”端持的墨迹,其功夫离上述大家的造诣差距何止千万?我真担忧:王羲之起死回生见之,亦恐会吐血鹅池!

  按照现行做法,对著名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一般要解决好认定的标准和认定的权限两个问题。这批“书法传承人”的封号,不知采用了哪门子的标准,更不知道出自哪门子的“钦令”。标准随意,胆大妄为,划地为牢,独我为尊,书坛不乱才怪。可怜了,受尽此类忽悠、蛊惑的芸芸众生!

  当今社会崇尚自由,私下里你爱怎么涂鸦就怎么涂鸦,爱封自己个“齐天大圣”头衔也行。但大众传媒乃公器也,“要防止商业化、庸俗化”,不可误导公众,斯文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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