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今后的配置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七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辖区既有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发展目标以及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出租汽车由政府主导控制还是由市场调控以及历史形成的出租车有偿使用问题,如何合理合法地解决,还需要深入研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目前条例的规定比较宏观笼统,应调查清楚当前对于运营经营权无偿使用的有多少,高价买标的有多少,然后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