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如何突破“玻璃门”“弹簧门”?
简政放权力度有待加大
截至2014年9月,本市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630531户,比去年同期上升14.18%,其中第三产业企业户数上升了18.8%。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近期对168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多数受访企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肯定态度,但也有32.7%的受访企业认为近3年来,自己企业涉及的审批事项基本没有改变,有11.3%甚至认为有所增加。
同时,部分企业和区县反映,在审批事项清理时,有的部门放虚不放实、放小不放大,取消或者下放的事项“含金量”不足,量质不统一。
“一些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时间偏长、收费偏高、市场开放不够;“玻璃门”、“弹簧门”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些领域和行业通过许可证制度、核发执照、原材料管制等方式,限制新企业进入。”市编办副主任钱明涛在报告中说。
事中事后监管有待推进
长期以来,一些部门搞审批轻车熟路,搞监管办法不多、经验不足,为了防止出事,一些地方干脆对部分行业进行限制登记,一些领域放管脱节,有可能出现监管真空。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有120多项事前审批被取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如何相互衔接,共同做好监管,缺乏相应度制度规范;对取消审批的事项,有些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常态化的监管制度,市场监管真空因此难以完全避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化宾说。
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创新力度不够。有些政府部门对监管新形势研究不够,继续沿用过去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习惯突击性专项整治,不重视事前预防监管;有的部门以批代管、以费代管、以罚代管;还有些部门监管创新局限于信用体系建设,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开展有效监管办法不多。
行政效能建设有待强化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显示,部分单位对政府效能建设重视不够,缺少综合性的加强效能建设的制度体系设计。一些公务员工作因循守旧,缺乏上进心和责任心;一些业务部门更多强调自身工作的独特性,满足于应付既定事务,未能将效能建设纳入总体通盘谋划。
同时,一些制度执行力不足,仅仅停留在纸上、墙上、网上。更有甚者,个别部门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过于强调分工和程序,不能跨前一步主动作为。
审改处于“现在进行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全面深化改革未有穷期,审改处于“现在进行时”。本市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法有规定的,政府部门必须为”,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继续清理行政审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涉及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新技术服务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做好全市企业投资审批的顶层设计,理顺审批链条,优化审批流程。
◆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基本完成区县、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全面推开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具体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检查。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基本完成市级行政权力清权、确权、晒权,布署启动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权、确权、晒权;建立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制度。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基础管理,建立分类监管制度,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所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明确后续监管措施。
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