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顺表示:“政府曾经想,天气预报准确的话,我们采取单双号限行,(但是)马上引起社会和专家的议论,你违法了。其实我一点都没违法,应急条例有明文规定,是在严重污染的时候。”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表示:“现在争论的焦点是北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能否对公民的基本物权作出限制,因为国家的法律没有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所以在缺乏上位法依据的基础上,做出这个规定,目前在学界的争论特别大。”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修订草案已经将重污染天气的机动车限行写入其中。但是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认为,即使是应急措施,机动车限行也不可取。潘家华给出的方案包括提高核心区停车费、征收特殊路段或特殊时段的拥堵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