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公路系统腐败案的判决,揭开了高速公路巨额账本背后腐败成本的“冰山一角”。一边是公众对高速公路收费有着切肤之痛地喊“贵”,一边是交通部门和企业频频晒“巨亏”账单。
高速路腐败无孔不入
“高速路”成为“腐败路”已非新闻。从工程投资招标、施工,到边坡维护、隧道照明等“边角料”,高速公路上的腐败无孔不入。
据纪检机关公开披露的信息,近20年来,全国已有30多位副厅级以上的交通厅官员因腐败落马。部分地方交通厅长“前腐后继”,其中,河南先后4任交通厅长落马,云南、贵州也分别有3名交通厅长或副厅长被查。
此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40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湖南省纪委调查,湖南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27人,包括省交通厅的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以及副厅长邹和平、副厅长李晓希和16名处级干部。
打点费纳入建造成本
根据交通部的数据,2013年,全国高速公路平均造价已接近每公里1亿元。被称为“最贵高速公路”的广深沿江高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春江此前披露,广东目前高速公路造价约1.5亿元/公里,这条“最贵高速”造价达到了3亿元/公里。
据调查,腐败一定程度上推高了高速公路的修建成本。深圳一位从事高速公路标示标牌材料的企业负责人称,“一般标的额的20%都用在招投标各个环节的‘打点’上,企业付出的这些费用不可能白给,最终都计入了建造成本。”
从纪检机关调查的案件中可以发现,高速公路中涉及的非法资金主要是感谢费、陪标补偿费和掮客回扣。
高速路明亏暗“赚”
2014年底,在收费到期高速公路“变着法”延期收费遭遇“口诛笔伐”之际,交通运输部晒出了全国高速公路的总账本:2013年,全年通行费收入3316亿元,亏损618亿元。各地晒出的账本也都无一例外地“巨亏”。
财政专家解释:政府统计口径中的“通行费收入”是进入财政大盘子的那部分,不等于高速公路的全部通行收费。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两类。广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傅晓初解释称,财政预算中的通行费收入仅是收到财政的那部分通行费收入,不包括非国有经营主体从中分到的收入。
与“巨亏”相比,高速企业“巨利”更受公众关注。在国内A股上市的19家高速公路企业年报显示,去年整体营业毛利率超过50%,营业净利率30%左右,如此利润率甚至已远超银行、地产行业。
(据新华社广州2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