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共有十大部分,内容包括加快推进上海自贸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航运服务能级提升,服务航运金融产业发展,保障枢纽型、功能型航运中心建设等。明确涉及“中国洋山港”船籍登记的船舶类纠纷案件司法标准,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登记;着力保障“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良好投资营商环境,充分行使涉外司法审查,自觉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优化涉外争议裁判方法。
对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意见》中提出,要高度重视船员劳务、人身伤亡、渔业生产、渔船交易等与人民群众民生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纠纷处理,确保受损的民生利益获得维护并及时得到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