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新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剧毒、高毒农药对人畜和环境有较大危害性,我国对高毒农药采取了严格管控措施。农业部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禁用了33种高度高风险农药。目前,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已降至3%以下,比本世纪初下降了30多个百分点。但仍有12种高毒农药在大田中使用。由于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提出,当前应当加强管理,同时加快有关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
为此,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此外,三审稿中还删去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但保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