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二字,先是起于对两起网络风波有感。
一是某官员出了“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似乎还立了案,但既没有“进去”,也没有“拿下”,居然还在岗位上工作。于是传到网上,于是舆论大哗,说是“调查”了还在岗?真是“咄咄怪事”!当然更有猜测有什么人“保护”的啦。
但也有“冷静”的声音,说是“调查”不等于结论,调查下来,可能问题很大,也可能没啥问题,否则还要“调查”干什么?该官员一未“双规”,二无“人身强制”,一边调查,一边工作,似乎正常得很,再说一“调查”必是贪官的定势,也不一定对呀——但是这点“冷静”之论,又有几个人能“冷静”地听一听呢?
还有一件事,那便是某官也是“出了问题”,还做了被告呢!但他在庭审当日,强硬抗拒,公开自辩,说他没“问题”,没有贪污受贿的行迹,甚至前面的“交代”,也是被“逼”而行。这件事传到网上,当然更是铺天盖地,说“贪官”居然“翻供”,居然“自辩”,可见态度之恶劣、面目之狰狞,必须严厉打击该种“嚣张气焰”才行!
自然也有法学专家出来,要求“冷静”看待“贪官”的“自辩”。该官作为被告,还并不是罪犯,他有自我辩护的公民权利,甚至还有“翻供”的法定权利,他和他的律师更有关于其罪轻甚至无罪的辩护权,怎么能因此就要“打击”,就要“罪加一等”呢——但这“冷静”的依法论理,又有多少人能容他“冷静”地说几句呢?
其实需要冷静下来思考一下的,并不止上述两起风波——
比如深圳那边,著名的“娃娃鱼事件”。一群警官聚餐,吃了一顿娃娃鱼,“鱼”是人工饲养的,并非“野生动物”,钱是聚餐者中一人所出,也非“公款吃喝”,但因为网上汹涌澎湃,所以来了个“严肃处理”,除14人停职,还启动“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严禁”以各种形式聚餐,警察从此不能在一起吃饭,哪怕你是私人聚餐,还是自己掏腰包。难怪到了网上,舆论又从一片“严打”声翻转为“莫名惊诧”,不平、不解的调侃复又汹涌起来。
又比如鹤壁市的“嗑瓜子”事件。社保局郝科长在行政服务大厅一侧“嗑瓜子”,结果被弄到了网上,什么话儿都有,什么“评论家”都来“打落水狗”。其实郝科长“患有糖尿病,需要不断进食,不然会晕倒”,他也只是个负责外勤的,工作岗位并不在大厅内。但郝科长为了嗑几颗瓜子,照样被“打”了下去——其实不少糖尿病人都有这症状,有的是服降糖药后出现的低血糖,所以口袋里需备零食一包,一难受赶快要掏出来,似乎真有点“人之常情”哦,但网络之上,又有谁跟你“冷静”地讨论几句?至于近时,一名公务员因为在桌上放了小小一包零食,结果被通报批评,被舆论热嘲严批,就更是“热”得不行,谁来“冷静”地想一想呢!
难以“冷静”,一个要因,是有些“上级”,从原本无视和拒绝舆论监督,走向了唯舆论潮流而向、唯网络声音而从的另一极端,甚至讨好网络取悦“舆论”,往往为了“平息声浪”,急急忙忙作出“严肃处理”甚至过度处置,要他“冷静”对待,他哪里肯依法据理地“担当”呢——某地一名科官,在特定语境下放言“国家规定是狗屁”,经网上穷追猛打之后,迅即被开除党籍并撤职。这句狂言当然要严批痛击,但官员说错一句话,就要几近“双开”,就要“以言获罪”?是否也可以冷静下来讨论一二、三思而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