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参议院当天以67比32的票数通过了《美国自由法案》,该法案在上月已经在众院获得通过。
按照美国法律规定,新法案将被递交给总统奥巴马签署,随后正式成为法律,取代两天前正式到期失效的原有法律《爱国者法案》。
新法案延续了《爱国者法案》关于反恐政策的若干规定,但取消了NSA大规模监控美国国民通话的政策。
根据《美国自由法》的规定,在今后6个月,美国国家安全局仍可按照此前《爱国者法》中的相关条款搜集美国民众电话记录。但是在6个月后,电话记录将由美国电话公司保存,美国政府只有在获得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特定案例的有关电话记录。
《美国自由法案》罕见地同时得到了来自民主党的总统奥巴马和众院共和党议长博纳的支持,但参院多数党领袖,共和党人麦康奈尔一直反对这一法案,在投票的最后一刻,超过10名共和党人从麦康奈尔一边“倒戈”,转而支持通过《美国自由法案》。麦康奈尔在投票后称,这是向错误迈出的一步,“它不会提高美国公民的隐私保护,而会有损美国的国家安全”。
美国政府在2001年“9·11事件”后,开始展开大规模的监听计划,直到两年前被中情局前雇员斯诺登公开,引发全美各界对监听计划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的广泛关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