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称,校服的生产和采购均应执行国标,学生可以自愿购买校服,也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中小学时代的记忆,大多与校服有关,而记忆深处的校服,却大多乏善可陈。校服的起源,据说是为了通过统一着装防止学生攀比,但在很多人的记忆中,校服不仅抹平了贫富差异,连性别差异也被模糊淡化。1993年,当时的国家教委下发了城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的文件,由此拉开运动式校服一统天下的序幕。20多年过去,男女同款、衣身肥大的运动式校服,似有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之势。
“丑校服”引发的吐槽由来已久,尤其去年3月,颇具中国特色的蓝白相间宽松运动校服出人意料地成功抢镜,成为当时舆论热议的焦点。有门户网站以“您喜欢运动服式的校服吗”发起调查,15000多名参与者中,73.26%的网友明确表示不喜欢。
四部委此次联合发文“开门办校服”颇具积极意义。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将校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家长,不仅能更加贴合地区和学校实际,而且也不失为提高学生参与度和认同度的有效举措。在学校事务管理中,赋予学生和家长更多选择权和决定权,本身就是一种民主意识的培养,相比起校服的式样,观念的转变更值得称道。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在此次“校服新规”中被突出。《意见》强调,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实际上,这也是近年来教育改革实践中屡屡提及的内容——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2012年,教育部发布《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当家长委员会被赋予更多的责任与义务,现实问题是,家长们是否做好了当家做主的准备?学校如何帮助和配合家长委员会履行职责?
与学校相比,家长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将校服选择权交给家长,首先就要保障他们能够勇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对学校管理而言,告别大包大揽的“权力审美”,无疑是一种进步;不过,要想使“权利审美”发挥出实际作用,不仅需要教育改革的稳步推进,而且离不开制度细则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