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治国理政、社会治理和涉外法律事务中,都需要一大批有国际视野、业务精通、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律师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我国律师制度不断走向完善。同时也要看到,律师执业环境仍然有待优化。律师有地位,法治有尊严。司法人员和律师不应仅是一种法律职业共同体,更是一种共同信奉宪法法律的“信仰共同体”。如此才能实现相互理解和尊重,形成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生态。
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既是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从业者,又是以法为业、以律为师的“法律人”。不可否认,极少数律师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违法违规执业的现象,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扶正守道、仗义执言”,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公平正义结合起来,爱惜自己的职业形象,应当成为每位律师的职业信念。锻造一支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的律师队伍,才能更好地捍卫法治、守护改革开放成果。(白龙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