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22起案件主要涉及当前市场条件下的突出违法典型案件,特别是涉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交易型案件:一是操纵市场案件,特别是利用市值管理等手段为掩护实施信息操纵的案件。相关违法主体与职业操盘手合谋操纵股价,通过上市公司“编题材、讲故事”,操盘手同步在二级市场拉抬股价,刺激股价巨幅上扬,非法获利数额巨大。二是内幕交易案件,相关内幕交易情节严重,不少涉及证券从业人员,如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罗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多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先后多次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三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其中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牟利仍然多发高发,有的案件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多达亿元。四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及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不少案件通过媒体以及股吧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公司并购重组虚假信息,影响股票价量后借机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