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读者之声
     
本版列表新闻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人住酒店不慎骨折
经本报调解获赔3000多元
王新华 屠仕超
  晚报编辑:

  今年9月,我在中信泰富朱家角锦江酒店住宿,不慎在酒店内摔倒,造成髌骨骨折。我动手术花了不少医疗费、护理费,希望酒店能适当补偿。      读者 冯女士

  【 本报调解 】

  在记者协调下,冯女士丈夫、该酒店负责人及酒店投保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起来到本报读者接待室。

  冯女士丈夫江先生说,老伴69岁,当时跨下餐厅门外的一个台阶时摔倒,立刻就疼得爬不起来。酒店工作人员随即派车将冯女士护送到医院,经检查,原来髌骨骨折了。“老伴在酒店区域摔倒,酒店也应有责任。”江先生说。

  酒店负责人对冯女士遭遇表示遗憾和歉意。酒店解释,他们投保了“公共责任险”,冯女士的赔偿问题可由酒店投保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妥善解决。在本报主持下,三方经协商确认:冯女士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酒店在10%-30%之间负次要责任。酒店表态,愿意承担30%责任。保险公司当场对冯女士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进行核算,总计10798.16元。鉴于冯女士在此事中是主责,酒店赔偿其30%费用,计3239.45元。对这样的调解结果,冯先生家人接受,双方在读者接待室签下调解协议。

  事后,酒店表示,他们会在冯女士去医院复诊时,派车接送,带水果等物品慰问。冯女士家人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 王新华 屠仕超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时政·要闻
   第A03版:新民眼
   第A04版:焦点
   第A05版:评论/随笔
   第A06版:民生速递
   第A07版:上海新闻
   第A08版:上海新闻
   第A09版:上海新闻
   第A10版:社会新闻
   第A11版:读者之声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中国新闻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文体新闻
   第A17版:文体新闻/文娱
   第A18版:体育/文体新闻
   第A19版:文体新闻/体育
   第A20版:财经新闻
   第A21版:夜光杯
   第A22版:夜光杯
   第A23版:阅读/连载
   第A24版:广告
   第B01版:康健园
   第B02版:养生/康健园
   第B03版:康健园/康复
   第B04版:保健/康健园
   第B05版:新民健康/医技
   第B06版:互动/新民健康
   第B07版:市场之窗/资讯
   第B08版:广告
您的声音我来倾听
狗狗“无牵无挂”绿地里撒野伤人
倒药渣“要继承”
老人住酒店不慎骨折
白餐巾“擦鞋布”
794路调度员带着“百度翻译”送上门
轿车开门撞伤骑车老伯
新民晚报读者之声A11老人住酒店不慎骨折 2015-10-12 2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