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情况如下:
立法重点:本市201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重点考虑保障改革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递交方式:建议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递交立法议题:
1.书面建议邮寄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人民大道200号706室,邮编200003)。
2.送电子邮件至fzbzhc@shanghai.gov.cn。
3. 将书面建议传真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传真:23113254)。
■ 提示:建议人提出立法议题的,请说明建议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理由,以及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请一并递交。建议人请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