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制度是房屋产权主体多元化形式下业主实行自我管理的实现方式。业主大会作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决定机构,具有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有关小区共有和共同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业主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的程序作出的决定,视为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通过上述法律规定,保证业主大会能够切实担负起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日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主要负责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
业主大会、业委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作出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 杨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