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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秋韵”百奖摄影大赛作品选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秋菊盛开 缤纷满园
——“共青秋韵”百奖摄影大赛作品选
■ 晨韵 曹明 摄
■ 菊中菊 胡迪彪 摄
■ 菊屋 刘震宇 摄
■ 争睹七彩菊 徐正魁 摄
■ 醉在深秋乐晚年 杨建正 摄
■ 菊圃朝晖 潘坤贤 摄
■ 孔雀展屏 刘群 摄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第三届“共青秋韵”百奖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相约“共青秋韵”,又到一年金秋时,由本报和上海共青森林公园联合举办的第三届“共青秋韵”摄影大赛正在征稿,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

  一、“共青秋韵”征稿内容

  在秋色怡人的上海共青森林公园里,无论是都市狂欢(10.1-10.6),还是菊展盛宴(11.1-11.30),或是五彩森林、缤纷秋色(12.1-12.15),只要您有一双发现美景的眼睛,就可以向我们投稿。

  二、“共青秋韵”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

  三、“共青秋韵”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只接收单幅作品,一律为JPG格式的数码图片,投稿请注明标题、作者、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图片数据最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文件大小1M至2M,每位作者每次投稿数量不多于5幅,次数不限。

  四、“共青秋韵”投稿地址

  邮箱:xmsyb@xmwb.com.cn

  五、“共青秋韵”奖项设置

  一等奖 2名 奖金5000元/人

  二等奖 3名 奖金3000元/人

  三等奖 5名 奖金1000元/人

  优胜奖10名 奖金 500元/人

  入围奖80名 奖金 200元/人

  六、“共青秋韵”稿件选用

  征稿期间请随拍随投,本报不定期刊登优秀来稿作品,稿费从优。

  七、“共青秋韵”评选揭晓

  2015年12月下旬新民晚报目击版、新民印象、上海花城刊登获奖作品和名单。

  八、“共青秋韵”附加细则

  1.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2.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接受后期合成制作的照片。

  3.获奖、入围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税金自理)和证书。

  4.所有获奖和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拥有宣传、展览、制作画册等使用权,不另支付稿酬。

  5.此项大赛的获奖证书可作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晚报摄影学会的入会资格之一。

  主办单位:上海共青森林公园

  新民晚报社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晚报摄影学会上海分会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星光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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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盛开 缤纷满园
新民晚报目击A11秋菊盛开 缤纷满园 2015-11-19 2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