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需要每位市民提高交通法规的意识,同时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细则。张俊彪建议,针对车主不主动缴纳罚款现象,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将交通违法欠费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作为银行在住房贷款申请等需材料审核时予以考虑因素之一,提高市民对及时缴纳罚款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外牌在上海违停,声称回原牌地交款而逃避交罚款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违停”应由违停行为发生地公安部门处理。
针对车辆所有人与当日违停实际驾驶人不一致时,对违停责任相互推诿的情况,鉴于车主对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应该十分清楚,因此负有一定的责任。张俊彪建认,此类违停处罚责任应统一由车主先行承担,事后由车主自行与实际驾驶人交涉追偿,进一步督促车主加强对车辆及其实际驾驶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