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罚——执法人员使出了让违法者“痛到肉里”的狠手段,松江区一企业将被罚180万元。而“双罚制”“停产停电”等可以将违法企业彻底“治趴下”的辣手招数,更使“老油条”们“心惊肉跳”。
污染严重超标
记者首先跟随市环境监察执法总队队员们来到松江区的一家胶黏材料企业。在厂区门口,就能闻到空气里夹杂着一股刺激性气味。在位于二楼的制胶车间内,数十只成品桶无序摆放。在一旁的墙壁上窗户大开,几只排风扇全速开启。工人们一见执法人员,才纷纷关窗。
此时,队员们手持的VOC(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器上的数字“飙升”到了16.9,发出刺耳的警报声,“数值一旦超过10,就说明该环境内的VOC严重偏高。”市环境监察执法总队队员郭雅文指着一只收集桶说,含有刺激性气味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黏胶制品完全不加以密闭,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执法队员介绍,10月8日就曾发现该企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未在密闭空间或设施从事生产,市环保部门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拟罚款18万元。而在昨天的检查中,该企业仍未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此,环保部门将按照新条例,启动“按日计罚”——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即10月9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拟处罚180万元(18万元×10日)。
市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周浒说,近30天内,执法人员还将随时突击复查该企业。根据新条例,如果排污单位被环保部门责令限产、停产整治,拒不执行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理外,还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即“双罚制”——既罚企业,又罚责任人。
同时,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的,供电企业将中止对排污单位供电。
三次被抓现行
在位于青浦区的一家涂装企业内,一件件汽车零部件正在流水线上被送入烘干,此时,一股股白烟蒸腾出来,伴随着一股浓烈刺鼻的气味,不禁令人作呕。记者看到,在流水线下游,许多工人并不佩戴口罩,有的甚至直接徒手取件,清点包装。
企业负责人称对排污设备曾按照要求“加班改造”。他随后带着队员们来到楼顶。记者看到,这些所谓“改造后”的排放口只是加盖了简易隔离栏,仍往外散发着酸臭的气味,不少设备外部更是已经积累了厚厚一层黑灰。在顶楼可以看到,该企业四周就是居民区,甚至不远处还有一家幼儿园。
执法人员介绍,该企业曾在10月1日因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或经营活动,被罚款10万元。但10月8日检查时,仍在违法排污,因此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可面对一次次的处罚,该企业还是我行我素。对此,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表示,将对其采取“停产治理”“按日计罚”等措施;如果依旧拒不改正,就启动“双罚制”、停电等举措。同时,青浦区环保部门还对该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环保规定的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7.5万元;如果发现拒不停产的,也将实施“按日计罚”。
8个月罚1.33亿元
在采访中,周浒告诉记者,新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逆转“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的“两高一低”现象,改变环境违法企业屡教不改的问题。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规定的行为,原来只能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以下,如果企业拒不改正,由于缺少强制手段,难以遏制其违法生产行为,新条例明确对于这样的“老油条”可采取“按日计罚”的惩处措施,而且其适用范围被扩大到了大气、水、固废以及辐射领域等诸多违法领域;而对大部分严重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都规定了停产整治措施,这将使环保执法的铁拳更硬、钢牙更利。
周浒介绍,近年来,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逐年增加,2015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90件,处罚金额1.7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4%和68%。今年1至8月,全市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已逾1.33亿元,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本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