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汽车召回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去年年底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表示,自2013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汽车召回数量屡创新高。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突破500万辆,2016年首次突破1000万辆,达到1132.56万辆,同比增长103%,创历史新高。
但质检总局还表示,2016年在汽车召回监管工作中,正是接连启动包括风险警示通告、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等动作,才使得车企主动或被动召回。为此,质检总局公布了一个数据,在去年的汽车召回中,有851.84万辆即75.21%的汽车召回,是在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才实施的。
不难发现,在召回这件事情上,车企的态度仍旧是“羞答答”,与消费者见怪不怪、坦然对待反差鲜明。对此,汽车厂家的公关们欲言又止,表示“领导最不愿意谈这个,为一点点事就召回,好像我们品牌的车子质量真的不好一样”。看来,想要车企自己主动提出召回,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问题车辆召回,意味着质量缺陷的确认和纠正意愿,消除隐患保障车主安全,这是一种进步。如果车企能无需监督主动召回,也表明车企的开放心态,属于积极信号。其实在与消费者的沟通渠道上,车企有自己的绝对优势,4S店的功能之一,包括信息反馈,在大面积质量投诉上,车企都能第一时间拿到案例。但如果害怕因此会被指责质量有问题,甚至影响品牌形象,“羞答答”的不作为,直到问题全面爆发,那结果可能会延误时机,最终真的使品牌形象受损。
无论消费者如何坦然,也不管车企们是否仍旧“羞答答”,召回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车主应有的权益,归根结底,车企们还应该更多关注生产环节,与其3.15期间如芒在背,不如平时把握好每一道质量关。 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