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当天,李老先生并未到场,其子李先生代为诉讼。李先生代述,父亲与王老太都是再婚,结婚前双方都育有子女。2014年,两老居住的老宅动迁,分得3套住房,王老太的女儿为占有房产,将两人接至其家中,并扣下父亲的工资卡和身份证。当得知父亲遭遇后,自己便将老人送进养老院,后两老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两人名下的3套房产。
对于李先生的说法,王老太不予认同,并坚决表示不同意离婚。她称,自己虽与李老先生都是再婚,但两人风风雨雨20余年,相处一直蛮好。因老宅动迁需重新安置,并且考虑到自己与老伴年事已高,女儿才将两人接至家中赡养。后老伴的儿子强行将他接走,造成两人分开居住。
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位老人婚姻基础是可以的,后两人名下的房产拆迁,双方家人因未能协调好动迁利益而产生矛盾,才导致了李老先生和王老太分开居住。况且李老先生身体情况不佳,李先生将其接至养老院照顾,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分居。鉴于王老太坚决不同意离婚,应当给予两位老人和好的机会。由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