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已在上海、广东、陕西、黑龙江等地进行了省级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试点,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就是试点之一。
据介绍,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条公正、经济、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为金融消费关系提供了“减压阀”和“润滑剂”。但传统的调解模式存在一些亟需完善和改进的问题。例如,没有引入裁断机制,无法做到定分止争。调解员的作用主要是解释、劝解,纠纷能否和解,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愿意妥协。如果纠纷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或者某一方当事人坚持不合理的诉求,则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在程序中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就纠纷提出解决方案的裁断权。这与国际主流的金融纠纷调解模式明显不同。
中立评估机制是指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聘请与纠纷本身和纠纷各方均无利害关系的独立的专家,基于对纠纷各方当事人陈述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综合考量,作出专业评估意见,提出纠纷解决方案的一项机制设计。帮助金融消费者理性主张权利、正确预判风险、选择对己最有利的方案解决纠纷。
中立评估主要适用于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就案件事实、主要责任、解决方案等存在较大分歧,当事人同意继续通过中立评估程序解决纠纷的情况。调解中心也可以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消费者保护组织等的委托,为其提交至中心的金融消费争议出具中立评估意见。对于当事人不接受评估意见,且无正当理由的,投诉处理机构和调解中心不再重复受理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