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医生说父亲最多只能再撑半年,但在小昊和母亲的精心照料下,父亲直到去年底才离世。据母亲说,父亲在之前一直没有提到要留遗嘱的事,在父亲最后一次去医院前,两个叔叔来家里看父亲后,父亲赶在去医院前立了这份遗嘱。立遗嘱时,父亲的身体已很虚弱,他让母亲叫了两个邻居作为见证人,见证他立遗嘱的整个过程。这份遗嘱是由父亲本人亲笔书写的,父亲因病痛的折磨,已无力气,所以上面的字写得有些歪歪扭扭,为此其中一个和父亲相熟邻居,还和父亲打趣说,他写的字还不如小学生。当时父亲只是笑笑说自己没有力气了。事后据母亲推断,估计那天两个叔叔可能和父亲说了什么,父亲才有了想法。在这份遗嘱中,父亲明确,他过世后,他所有的财产由小昊一人继承。说到这时,小昊有些哽咽,他又想起了从小到大父亲对他的呵护和关心,即使在父亲重病时,想到的也是小昊。
不论是在父亲生病时还是过世后,小昊都很挂念爷爷,经常抽空去看爷爷,没事也会打电话问候。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次爷爷什么都没说,就把自己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子产权份额。爷爷要继承的房子就是后来父母买的二手房,产权登记在小昊一家三口名下。
作为小昊的代理人,我们在庭审中提供了小昊父亲所留的自书遗嘱,并请两位见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立遗嘱时的相关情况,同时还提供了小昊父亲的死亡小结,其中载明入院时,父亲神志清楚,且对答切题,由此可以证明小昊父亲在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看到我们提供的证据,以及在庭审中的据理力争,爷爷同意调解。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本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这套房屋中属于父亲的三分之一产权份额由小昊继承。
黄华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