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上海的一些老社区正在进行“微更新”改造。改造的过程需要居民参与,改造之后的使用和维护,也需要居民发挥自治力量,把改造的成果保护好。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互通、共享、合作,是需要秉持的理念。从当初的“社会管理”到如今的“社会治理”,看上去只是变了一个字,内核则是治理理念、方式、体系等多方面的变革。单一的政府管理已经不足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多元主体共治,才能适应新变化、新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相比于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加了“共治”,使社会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
随着社会的发展,党委、政府不可能也没必要大包大揽,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都可以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所长,贡献智慧,共同应对难题。公共权力和社会力量协同治理,才能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譬如,在近年来的杨浦区旧区改造过程中,就有律师志愿者注册成立的法律服务中心参与进来,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在各类矛盾的调解中发挥专业优势。在社会治理中,类似的例子还不少。
要真正实现共治,并不简单。譬如,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使社会治理中既避免“九龙治水”,也杜绝治理盲区?如何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搭建有效平台?如何吸引和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参与社区自治,同时增强公众的参与能力、自治能力?这些都需要时间,也需要实施有针对性、有可行性的方案,需要摆脱一些思维惯性与利益藩篱。
归根到底,社会治理是对人的治理和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社会治理需要人人参与,成果也应由全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