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规将装修垃圾(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归类为建筑垃圾,并新增了对于装修垃圾的管理。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明确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至于客观条件有限的地方,如无法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应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负责指定堆放场所。
新规还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或单位,除了要将装修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外,还必须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否则,最高可面临1000元的罚款。
新规还很重视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减排,明确上海将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目前,本市已经有56处区级或街镇级装修垃圾分拣设施、18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投入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