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上6时55分许,铁路上海站派出所值勤民警王华新在车站安检口巡逻时,发现一男性旅客的项链上挂有两枚子弹似的吊坠,遂将其拦下。经检查,两枚子弹系未激发的子弹。后经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两发子弹均为步枪弹,为有效子弹。
经查,该男子姓詹,河南偃师人,27岁,两枚子弹是其朋友赠予他的,他一直收藏至今,前不久突发奇想,便把它做成了项链吊坠挂在了脖子上。民警批评教育后,詹某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懊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詹某涉嫌非法携带弹药,民警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依法收缴了这两枚子弹。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子弹属于管制品,如果有硬物不慎碰到子弹底部的底火,或者遭遇火种,都有可能被引爆,伤及他人,十分危险。生活中如果意外捡到枪支弹药,一定要及时上交警方,以免造成事端,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