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 鲁明)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今天上午在国新办介绍,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张军介绍,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安排主要包括12月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座谈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央电视台评选2017年度法治人物,12月4日晚将在央视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专题节目;教育部、司法部将组织开展大中小学“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活动。
张军表示,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重点抓了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今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这是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和 8个中央国家机关分别出台了实施办法,推动把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全国已有以法治为主题的公园3500多个。大家在游园的过程当中很自然地了解到有关法治方面的文化,广场有12000多个。